第二週,學生帶來了他的作業,可以看到這位學生的旋律寫作還是受到調性音樂的影響很大,即使是創作教會調式,仍舊不知不覺的強調 C 和 G音,因此在課程中,我們討論到了西方音樂的『封建制度』—用比喻的方式,就是說:主音是國王、屬音是大臣、下屬音是小臣的觀念。
傳統期待上,主音一定出現次數最多,或是佔在最重要的位置,屬音則是次要,也肩負著迎接主音的功能,下屬音則是老三,作為迎接屬音(或是屬音的裝飾品)的功用,之後我們也順便討論了導音以及傳統教會調式旋律創作以導音到主音作結的方式。
但是音樂好玩之處就在於,雖然主音、屬音很重要,出現次數應該最多,但是如果太多,音樂又顯得無聊,因此主音和屬音出現的位置和長度,就更重要了,比方樂句的結尾,又是重拍,就是最好的位置(王位來著),這裏放上主音或屬音就很棒!
把重要的音放在重要的位置,其實應該是很簡單的觀念,但很不幸的,在台灣音樂系或音樂班在教授和聲時,因為考試卷總是設計成一小節一個和弦,因此老師們在教授過程中常常忽略和弦與強弱拍的關係,只在意和弦之間銜接的規則,使得大學生的寫作中,把 II 級放在一二拍,I 級六四和弦和五級放在弱拍,或是 I 級六四接五級只出現兩拍,可是四級卻有四拍等的狀況屢見不鮮,這些都凸顯出台灣的和聲學學教育往往是半調子的教學,而學生最後被各種和弦的銜接規則搞得頭昏腦脹,卻忘了最根本的架構,主、屬、下屬和弦之間的相互支持關係,大學生們的創作甚至可以讓一個樂句結束在下屬和弦(或是二級),或是屬級接下屬和弦,然後你會聽到學生告訴你,他覺得這樣很好聽!但是他們卻花很多時間背誦六級可不可以接二級?五級可以接幾級?二級和弦要重複哪個音?六級和弦要重複哪個音?(當然因為學習方法不對,所以還會背錯),卻沒思考或聽到背後的主、屬、下屬的關係與架構。其實只要把這主、屬、下屬的觀念建立,這些和弦銜接規則、重複音的規則根本不用背誦就能顯得簡單易懂了。
於是這位學生開始更改他的樂曲,強調主、屬、下屬音,卻發現每個樂句都停在主音或屬音很無趣。為了解決的個問題,我告訴他只要把兩個小樂句變成一個大樂句,那第一個小樂句的結尾的重要性就會被減弱,就可以放上其他的音。但是要如何在不改變節奏的情況下,把兩個小樂句變成一個大樂句呢?很簡單,只要第一個樂句結束音和第二個樂句的起始音是級進的關係,甚至兩個小樂句的走向是銜接的,那麼即使第一樂句的結尾是長音或是有休止符,都只能擁有『逗號』的效果,而不成為一個樂句結尾,因此他就可以放上任何他想要的音。
修改後,這位學生的作品就差最後一步的,那就是缺乏高點。於是我們開始聊了好萊塢的電影,尤其是賣座的動作片,電影的起伏和高潮點的位置,高點的位置安排得好,聽眾就會很滿足的走出戲院,和音樂一樣的,都是在 3/4 或 2/3 之間的位置,就是傳說中黃金比例處。當學生進一步把樂曲的高點放上後,一個完整的旋律作品於焉產生了。
本週教學的主軸雖然是主、屬、下屬音的應用,但是我們其實也花了一些時間討論了旋律裡出現的不和諧音,比方旋律隱含著增四減五度的音程的狀況。讓我印象深刻的是,當我告訴學生ㄧ起彈 FC 二音,然後再彈 EB 二音時,雖然都是完全五度,可是會聽到增四減五度(第一拍的 F 和第二拍的 B),學生聽到我的示範時,他的眼神確實閃了一下—他表示聽到了那個減五度了!那個活生生的反應是我在教主修作曲的大學生時鮮少見過的!我在教大學生時,常常疑惑不知是大學生耳朵已經退化了?還是他們都努力把老師說的化成規則記在腦袋裡,卻沒聽進耳朵呢?(其實他們好像也常常沒記到腦袋裡誒)。
於是,學生領了回家作業—把之前寫的 Lydian 和 Mixolydian 調式的樂曲(旋律)重新修改,要強調主、屬、(下屬),也要具備高點。且讓我們期待他下次的成果吧!(至少這週他是帶著滿滿的笑容走出我家的!)